1. 学生会解职分为“自然引退”、“停职”、“辞职”“辞退”四种;
2. 自然引退
学生会成员因转校、毕业等原因可向负责人申请自然引退并确定引退时间;
3.辞退
学生会成员辞职分自请辞职和劝退。
A.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7天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请核准,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;
B.学期考试中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专业成绩不合格者劝退;
C.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与积极性,值班缺勤严重者劝退。
4.停职
(1)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停职:
A.涉嫌违法而被羁押或者提起公诉者;
B.涉嫌违反学校、学生会有关规定处于调查期内者;
C.违反学生会制度检查反省者;
D.因合理原因一段时间内无法参与工作者
(2)学生会成员在停职期间不得参加学生会任何工作
5.辞退
(1)学生会成员因违反各项有关规定,不再适合在学生会工作者给予辞退;
(2)不服从学生会安排造成重大影响者辞退;
(3)利用学生会名义谋取私利者辞退;
(4)言行不端,给学生会名誉造成重大损害者辞退;
(5)被辞退成员学生会不再予以录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