纪律部的检查监督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部分:对全系学生的检查监督;对学生会内部人员的检查监督。
一.对全系学生的检查监督
1.制度及标准:
⑴每天早上检查迟到人数(每班每迟到一人扣1分)。
⑵每天检查旷课、早退人数 (各班每旷课一人扣2分,早退一人扣1.5分)。
⑶对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(根据实际情况扣分)。
每隔一周作一次工作小结把各班的情况公布于众,每隔一个月进行一次大总结,对表现良好的班级给予表扬,对表现差的班级及同学给予批评,特别严重的将通知到本班辅导员。
二.对学生会内部成员的检查监督
1、标准:
⑴出勤情况:一个月缺勤不得超过三次,请假不得超过三次,迟到不得超过三次。
⑵工作业绩:每位成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,并做到业绩突出。
⑶学习成绩:每学期考试各科成绩达60分以上,并且各学科老师反映良好。
⑷班级工作:每位成员要得到班主任的肯定,以及同学们的认可,班级形象出众。
⑸自身形象:言谈举止要不影响学生会的形象,不违反校规校纪。
⑹创新意识:每位成员每学期要上缴至少三项创新项目。
⑺文学素养:每学期每位成员的工作要以书面形式作出论述和创意性见解,演讲口才要过关。
以上制度如有一项未达到要求,将劝其离开学生会(此项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和纪律部共同决定)
经贸系学生会